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

喜事變喪事>>法律與保險觀點

喜事變喪事 新郎任保險業務 同事:他樂觀開朗
更新日期:2009/05/25 20:02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市一名新郎24日中午婚禮宴客時,因為朋友勸酒喝下太多酒,引發心臟麻痺,回家後突然暴斃死亡,不幸在婚禮上猝死的新郎,是外商保險公司的房貸業務員,工作時間只有短短一年,個性樂觀開朗的他,還在去年耶誕節晚會中登台表演,讓同事留下深刻印象。


壽險公司廣告中的台詞,「有些想法,我不敢對老婆說,可以的話,我希望她比我早走一步。」對另一半的溫情訴說,這是某家外商保險公司的宣傳廣告,也正好是猝死新郎服務的地方,婚禮變喪禮,同事之間都不願多談,只想記得和他共事的回憶。


死者公司員工表示,「像聖誕節,我們公司都會辦活動,他去年也有參加唱歌,還得到第一名,看起來就是很有趣的人。」酒量不好的新郎多喝了幾杯,回家之後猝死,讓朋友覺得不可思議,一位事表示,「他喝了紅酒,大概一瓶半,也喝了一點啤酒,喝滿快的。」,「這個真的是太意外、嚇一跳,(他送客的時候)還叫得出我的名字來。」


其實吳姓死者在這裡擔任房貸業務員不過一年時間,同事對他的了解或許不是很多,但是從小看他長大的里長,那種感慨讓他紅了眼眶。里長指出,「他不太會喝酒,據我所知,他根本酒都比較不會去喝,很愛運動又很忠厚,又很孝順父母的一個小孩子。」


壽險公司廣告:「除了我自己,想不出還能把她(老婆)交給誰?」雖然新郎和新娘已經舉行過公開儀式,但是還沒有登記,兩個人的婚姻等於不成立,就算如此,這句廣告台詞還是深深刺痛新娘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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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後面說到重點了!兩人在民俗上的確成親了!但是在法律上依然仍是朋友!仍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,不然婚姻無效!因此~女方依然無法想到任何權利,但卻要進行許多的義務!包含處理喪禮,守喪,關心對方父母等動作...

SO~我們該想想...結婚前先去登記結婚,在補請,會不會比較好呢?
縱使意外再一次發生...最少在民法上可以有應繼份二分之一,而保險受益人也可能是妳的好處
(噓~這個各位女性同胞知道就好...別跟我未來女友說喔!~哈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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